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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3 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(CDS)建议代谢综合征的诊断标准

具备以下4项组成成分中的3项或全部者:

1.超重和()肥胖        BMI25.0

2.高血糖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FPG6.1 mmol/L(110 mg/dl) 及(或)2HPG7.8 mmol/L(140 mg/dl) 及(或)已确认

为糖尿病并治疗者

3.高血压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SBP/DBP140/90mmHg 及(或)已确认为高血压并治疗者

4.血脂紊乱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空腹血TG17 mmol/L(150 mg/dl) ,及(或)空腹血HDL-C <0.9 mmol/L(35 mg/dl)(男)

<1.0 mmol/L(39 mg/dl)(女)

(引自:中华糖尿病杂志2004年第12卷第3)

五、患病率

    美国对19881994年以来的第三次国家健康及营养调查的(NHANESⅢ)四组人群(白种人、黑种人、美籍墨西哥人及其他)用NCEP-ATP(2001)进行代谢综合征诊断,见到其年龄校正患病率为23.7%,由此估测美国有代谢综合征患者4700万。虽然前已述及NCEP-ATP(2001)中的腰围分割点并不适用于中国人,但是为了比较,我们应用此标准对上海社区中国人群筛查进行代谢综合征诊断,其年龄及性别校正患病率为17.31%.2029岁组中代谢综合征患病率为4.25%,以后随年龄增高到6069岁组患病率达41.51%,即同时具有糖尿病或糖调节受损、高血压及血脂紊乱三者代谢综合征时则见到20岁组上海地区中国人代谢综合征的年龄及性别校正患病率为10.16%。在上海地区筛查出的糖尿病患者中,男性51%、女性57%同时具有高血压及 血脂紊乱即符合代谢综合征诊断,也即糖尿病患者中约半数伴代谢综合征。糖尿病患者中没有高血压及(或)血脂紊乱的[男性中仅10%及女性中仅12%没有高血压及(或)血脂紊乱],即为单一糖尿病患者。

六、危害性及防治

代谢综合征的大多数组成成分是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,所以代谢综合征患者是心血管疾病的高危人群。防治上要以多危险因素综合防治为目标,实行生活方式(饮食及运动)调整并用针对各危险因素如糖尿病及糖调节受损、高血压、血脂紊乱及肥胖的药物。此外,尚应针对代谢综合征发病的中心环节胰岛素抵抗进行防治。